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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谈心谈话工作的实施意见

农大党字〔201459
20141216日印发)

谈心谈话是关心爱护和教育干部的重要手段,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为健全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办法》和《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谈心谈话的意见》(晋组发﹝20131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核心,以关心爱护教育帮助和激励引导干部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健全完善纠正“四风”、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不断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增强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效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廉洁自律,为推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从严治党原则。谈心谈话应坚持从严从实的标准,明确主体,落实责任。谈话前要有提纲、有标准,谈话中要有深度、有内容。要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防止蜻蜓点水、避实就虚、一团和气。

(二)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应坚持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干部成长负责,谈实情,讲实话,说真心话,营造团结和谐的谈话氛围。

(三)以诚相见原则。谈心谈话应坚持开诚布公、推心置腹,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同时注意倾听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四)经常及时原则。谈心谈话应坚持把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与经常性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及时告诫、提醒和引导干部,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注重实效原则。谈心谈话要力戒空泛,针对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力求取得实效。

三、谈话对象

谈心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进行。

(一)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党委书记、校长、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纪委书记以及分管(联系)该部门、单位的校领导进行谈话。视谈话类型,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陪同参加。

(二)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副职,由分管(联系)该部门、单位的校领导、组织部长以及该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谈话。视谈话类型,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陪同参加。

(三)学校各部门、各 单位科级干部,一般由所在部门、单位领导进行谈话,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视谈话类型可派人员参加。

(四)纪委监察室根据工作需要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与相关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委安排或委托,及时与有关干部进行谈心谈话。

四、谈话内容

(一)日常沟通谈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与干部谈心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尤其是了解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了解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听取干部对党的建设、行政工作层面的意见建议,对领导干部抓班子带队伍、贯彻党委行政决议、坚持廉洁自律、履行“一岗双责”等提出要求。

(二)职务调整谈话。干部因提拔重用、交流任职、离岗和退休等原因调整时要进行谈心谈话,上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委托或安排专人宣布职务任免决定,全面客观评价干部,肯定成绩和贡献,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希望和要求,并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醒帮助谈话。在群众反映有突出问题、领导班子有不团结现象、干部有思想情绪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勤政等方面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时,在取得突出成绩、受到表彰奖励、承担重要工作、外派挂职交流、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时,党组织要派人或者委托专人及时谈心谈话,提醒干部保持清醒头脑,严以律己,防微杜渐,帮助其疏导思想、理顺情绪、振奋精神,同时听取干部本人的意见诉求,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诫勉谈话。按照《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办发﹝20053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需要进行告诫教育的党政领导干部,由纪委监察室和组织人事部门采取适当方式,及时与其进行诫勉谈话,说明谈话原因,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并要求其提出改正措施。

(五)班子内部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出现工作思路、认识不同,或者在重大决策前需要统一思想的,可结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途径,定期不定期地在领导班子正副职之间、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交心活动,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沟通感情,消除误解、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六)其他专题谈心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委安排进行的其他专题谈心谈话。除上述需要进行谈心谈话的情形外,每年“七一”前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夕,各类谈心谈话主体与谈话对象之间都要集中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了解情况,沟通感情,交流思想,听取意见。

五、谈话方式

(一)集中说与平时谈相结合。考核反馈谈话、职务调整谈话,结合考察考核和干部调整工作,相对集中进行;日常沟通谈话,提醒帮助谈话,诫勉谈话,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在平时进行。

(二)主动约谈与接受约谈相结合。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约谈对象,采取上门访谈,请谈话对象进门谈,电话和网络约谈等形式,主动与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干部个人需要与党组织或有关领导干部沟通交流的,也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干部提出约谈要求。

(三)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一般采用个别谈话的形式,但涉及到较多干部同类事情时,需要针对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要求等情况时,也可采用集体谈话的形式。

六、结果运用

(一)改进工作的依据。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督促整改。要在个别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汇总干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登记,建立专门的谈心谈话记录,为更好地改进工作服务师生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干部考核的依据。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干部个人存在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该澄清的要及时澄清,该批评的要严肃批评,该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要将谈心谈话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领导决策的依据。要本着对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的原则,客观公正撰写征求意见建议、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谈心谈话情况报告,实事求是向党委主要领导进行汇报,为组织考察、干部任用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谈心谈话领导。全校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提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可每月确定一天作为谈心谈话“接待日”。纪委监察室、组织部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能及时提出谈心谈话建议,主动做好谈心谈话的组织协调工作。要把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二)增强谈心谈话实效。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详细了解谈话对象的有关情况和性格特点,准备好谈话内容和谈话提纲。谈话时要注重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讲究谈心谈话艺术,提高谈心谈话效果。谈话对象要正确认识和对待涉及自己的谈心谈话内容,实事求是地汇报思想,反映情况,说明问题,提出建议,虚心接受组织的教育和监督,自觉改正缺点和不足。要建立谈心谈话专项记录,由谈话人或指定相关工作人员及时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

(三)规范谈心谈话频次。党委书记、校长与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的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至少2次;其他校级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或联系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至少2次;各部门、各单位处级领导干部之间或与分管科级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至少4次。

(四)严肃谈心谈话纪律。要严肃政治纪律,本着对党、对事业、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带着责任,带着真情开展谈心谈话,严禁搞形式,走过场。谈话对象在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谈话人要及时向党委汇报。要严格保密纪律,对谈心谈话内容特别是涉及信访举报、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要严格保密,尤其不得将举报信件等交给谈话对象阅看。对失密、泄密者以及搞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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