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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召开会议安排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 时间:2007-12-29 18:05:12 浏览:2722次 |
12月28日上午,学校召集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就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出安排。党委委员、副校长崔克勇,副校长赵春明出席会议,人事处处长张兔元传达了省教育厅会议精神 党委委员、副校长崔克勇主持会议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涉及全国亿万劳动者根本利益的大事。全校各单位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意义。人事处要尽快购置有关学习宣传资料。各单位认真组织抓好学习;二是一定要迅速作好全校的用工摸底和岗位审核工作;三是人事部门要尽快咨询法律顾问,拿出一个劳动合同范本,各单位用工有修改的地方也要请法律顾问把关后,再签合同。(元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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